一、选聘对象:
初中部副校长和小学部副校长各一名。男女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选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敬业爱生,责任心强,有开拓进取及奉献拼搏精神,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教育教学业绩佳,效果好,有影响力。
(二)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需小学高级以上职称,中学需中学一级以上职称。
(三)在公民办学校担任副校长四年以上或佛山市知名实验类学校担任主任正职四年以上。
(四)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富有团队领导力和亲和力。
(五)符合以上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获地级市及以上名校长、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称号;正高级或特级职称;承担国家级课题研究且成果突出(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初中科学备考成绩在所在市、教育强区特别突出。
三、福利待遇:
年薪不低于50万,绩优多得,购买五险一金。学校提供教师公寓,子女就读本校可享受学费优惠。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和应聘材料(含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获奖证书、著作,全身近照等)以扫描或拍照形式打包后发送至邮箱:anry.xu@163.com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后择优确定考核对象,以电话或电邮通知。对不符合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相关资料保密。
(三)考核形式
考核以面试为主,参考其他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通过后须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五)聘用
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