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与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之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专业学历,专业对口;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3.有教学经历或经验者优先,教师招聘笔试入围者优先,胜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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