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优教师:(1)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荣获市级以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省市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2)名优教师不限 岗位需求 所列学科。
2.在职教师:(1)热爱教育事业,有教育理想和追求,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积极向上,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3)年龄4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4)有突出的教学、教研能力和教学业绩,至少完整带过一届毕业生;(5)高中阶段从事过学科竞赛并取得省一级成绩。
3.应届大学生:(1)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985、211院校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优先);(2)党员或学生干部,在校期间获得学院三等奖学金以上者优先;(3)获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