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听从领导,服从分配。
4、基本功扎实,业务素质过硬,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英语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5、学习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意识和创新能力。
6、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教师资格证、申请学科相一致。
7、 双一流 建设院校毕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申报岗位应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
招聘优先条件
1、骨干教师优先条件(具备之一即可)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①获得市、区及以上教学能手,或与之级别相当的荣誉;②获得市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一等奖,或与之级别相当的奖项;③具有2年以上民办学校工作经验,且胜任本校各年级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2、优秀毕业生优先条件① 双一流 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②普通本科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③学校一等奖学金获得者;④获得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者;⑤兴趣广泛,有特长,并且在学校或在全国组织的比赛中获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