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教师
(1)、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创业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
(2)、综合素质好,专业素养深厚,特长突出,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专科学历。
(4)、小学一级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小学高级教师不超过40岁;中学中级教师不超过40岁,高级教师不超过45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
(5)、班级管理有特色,有亲和力,得到同行、学生、家长好评。
2、优秀大学毕业生
(1)、师范类专业、应历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2)、热爱教育事业,有创业精神、开拓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
(3)、学习成绩优秀
(4)、教学基本功扎实
(5)、说课、讲课、面试成绩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