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高层次教育人才
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学学科专业教师,具体办法详见《重庆国维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人才引进(招聘) 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办法》。
(二)应届(往届)优秀毕业生
1.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4)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学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师范类大学研究生优先录用。曾获得国家或学校奖学金,担任过学校或班级管理干部、专业成绩优秀者优先录用。
(5)入职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